行政處罰信息摘要
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| 汴順市監處字〔2022〕28號 | |||
當事人基本情況 | 個人 | 姓 名 | ||
組織機構代碼 | ||||
單位 | 名 稱 | 開封市順河回族區葆蒂蘭美容院 | ||
組織機構代碼 | 92410203MA458WFF8K | |||
法定代表人(負責人)姓名 | 崔海香 | |||
違法行為類型 | 經營超過使用期限化妝品 | |||
行政處罰內容 | 1、沒收違法經營的兩套“金美人”魅力秀秀套化妝品; 2、2、罰款人民幣10000元
| |||
作出行政處罰 決定機關名稱 | 開封市順河回族區 市場監督管理局 | |||
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 | 2022年5月 31日 |
開封市順河回族區市場監督管理局
行政處罰決定書
汴順 市監處罰〔 2022 〕 28號
當事人:開封市順河回族區葆蒂蘭美容院;類型:個體工商戶;統一社會信用代碼:92410203MA458WFF8K;負責人:崔海香;經營范圍:美容 服務(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,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);組成形式:個人經營;注冊日期:2018年05月18日;經營場所:河南省開封市順河回族區大宏世紀華庭3號樓2號3號,衛生許可證號:汴順衛公證字【2018】第0036號。
2022年4月27日,我局接到電話舉報,河南省開封市順河回族區宏世紀華庭3號樓2號3號的開封市順河回族區葆蒂蘭美容院經營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,要求查處。當日,我局執法人員對當事人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。檢查現場發現,該美容院柜臺上擺放有兩套“金美人”魅力秀秀套,單套標價1980元,該產品外包裝標注使用期限【EXP】:20210726,使用期限截止2021年7月26日,已超過使用期限。
本局于2022年 5月5日對當事人予以立案調查。
調查期間,辦案人員檢查了當事人的經營場所并對當事人進行了詢問。調查期間未實施行政強制措施。
經查:當事人于2018年05月18日辦理了營業執照,開辦了開封市順河回族區葆蒂蘭美容院,主要經營美容服務。 2021年2月份,當事人的一位經營化妝品的朋友因為停業不干,把兩套“金美人”魅力秀秀套化妝品放到該美容院讓其幫忙銷售,該產品外包裝標注使用期限【EXP】:20210726,距離使用期限到期還有5個多月,當時雙方口頭約定銷售出去這兩套產品,獲利部分歸當事人。由于當事人店內經營的有自己的主打產品,平時向顧客推銷的都是自己店的主打化妝品,期間也有顧客問過“金美人”魅力秀秀套,但都是快到使用期限的原因沒銷售出去。平時由于沒經常對柜臺上經營的化妝品及時檢查,加上管理不到位,不能保證所經營的化妝品質量安全,時間一久,這兩套“金美人”魅力秀秀套化妝品就一直擺放在該美容院的柜臺上,截至案發被查處時,這兩套化妝品仍然擺放在店內的柜臺上經營,已超過使用期限10個月。
上述事實,主要有以下證據證明:
1、當事人《營業執照》、《衛生許可證》復印件各一份, 證明當事人的經營資格及我局的管轄權;
2、當事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,證明經營者的身份;
3、現場筆錄一份, 證明當事人經營有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的事實;
4、當事人詢問筆錄一份,證明當事人經營有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的事實;
5、現場超過使用期限化妝品照片兩張 ,證明當事人現場經營超過使用期限化妝品的事實;
6、當事人情況說明一份,證明當事人經營超過使用期限化妝品的事實;
以上證據均有出證人簽字確認。
根據以上查明的事實,本局于2022年5月24日依法向當事人送達了汴順市監罰告〔2022〕27號《行政處罰告知書》,把擬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、理由、依據及當事人享有的權利告知當事人,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向本局提出陳述、申辯。
當事人經營超過使用期限化妝品行為違反了《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》第六條第二款之規定。
依據《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》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的經營行為予以行政處罰。
鑒于當事人經營違反《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》規定的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貨值金額較小,不足10000元,參照《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適用通則和裁量基準(2021 版)》10.1.2依據《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》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五項實施的行政處罰 裁量等級“從輕”的違法情形:本局認為對當事人行為應予以從輕處罰。
綜上所述,根據《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》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五項之規定,參照《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適用通則和裁量基準(2021 版)》10.1.2依據《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》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五項實施的行政處罰裁量等級“從輕”的裁量基準,決定對當事人做出如下行政處罰:
1、沒收違法經營的兩套“金美人”魅力秀秀套化妝品;2、罰款人民幣10000元
依據《行政處罰法》第六十七條規定,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,到開封市財政局非稅收入財政專戶銀行網點繳納上述罰(沒)款。
根據《行政處罰法》第七十二條規定,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,本機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:(一)到期不繳納罰款的,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;(二)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。
當事人如對上述行政處罰決定不服,可以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,向順河回族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;或者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,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。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期間,本行政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。
開封市順河回族區市場監督管理局
2022年5 月31日
(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依法向社會公開行政處罰決定信息)
本文書一式 兩 份, 一 份送達,一份歸檔, 。